ISO 26262 藏經閣(五):如何擬訂完善的安全計畫
在 ISO 26262 中,對「安全計畫」的注解為:「計劃以管理和指導項目安全活動(safety activities) 的執行,包括日期,里程碑,任務,可交付成果,責任和資源。」
安全經理應負責維護安全計畫,並根據安全計畫監控安全活動的進度,安全計畫主要是組織用來協調和追蹤安全活動執行情況的憑據;據此,安全經理方得以監督安全活動的進度是否有按照一定的次序與步驟,逐漸推進安全活動和工作產出(work product),才足以為功能安全的實現程度提供相應產出。
因此,華證科技建議ㄧ個完善的安全計畫應囊括下列幾大範疇:
þ 規劃安全活動及期管制表,確保安全活動在整個安全生命週期內得到正確的推動,其中包含安全活動的目的、對其他活動的相依性、負責人員、所需資源、起訖時間和持續時間、以及確認相應的工作產出,一如熟知的產品開發計畫管制表一般。
þ 定義並分配與安全活動相關的角色和職責;
þ 根據適用的生命週期階段和子階段,對特定項目開發的安全活動進行剪裁(tailoring),並提供相應的理由說明為什麼要這樣剪裁,以供後續審查;
þ 明確界定實現功能安全的流程規劃,包括:
1.
將獨立於計畫的安全活動應用到計畫特定的安全管理之中;
2.
相關支援流程(supporting process),同時參考開發介面協議(Development
Interface Agreements, "DIA"s)定義分散式開發(distributed
development)中相應的開發介面協議;
3.
整合和驗證活動的規畫;
4.
安全確認活動的規畫(safety validation planning);
5.
安排確認審查(confirmation reviews)、功能安全稽查(functional
safety audit)和功能安全評估(functional safety assessment),依照 ASIL等級規定執行確認措施(confirmation measure)的人員獨立性;
6.
相依失效分析(the analysis of dependent failures)的規畫,及其可能的安全分析的規畫;
7.
如果有候選項目的使用證明(the proven in use
arguments of the candidates)提供證據;
8.
提供軟體工具的可信度評估(Confidence of the software tools)。
安全計畫可以是一個獨立計畫,然後在整體產品開發計畫中被引用;或是直接包含在產品開發計畫之內。另外,在 ISO 26262 中提到,倘若是在分散式開發的情況下,客戶和供應商應就各自的安全活動制定安全計畫,並在DIA文件中界定清楚,該協議定義了與分散式開發中其他安全計畫的接口,以避免銜接上的問題發生。
安全計畫的內容除了應遵循上述所提到的重點目標去擬訂之外,安全計畫也應依照變更管理原則應逐步更新、與時俱進,安全計畫絕非不能更動或者完美無缺,至少應在每個階段開始時,重新檢視與更新安全計畫,以便詳細列出與執行該階段的安全活動。
此外,安全計畫要求的工作成果應在開發階段期間保持最新,以保持項目或元件的充分表述,直到和發布生產;在安全計劃要求的工作產品應分別按照ISO 26262-8:2018,第7、8和10子條款進行配置管理,變更管理和文件編制,最遲應在進入“產品開發之系統層面開展”之前完成。
最後,根據安全計畫制定安全案例,為實現功能安全提供憑證,以判定是否可以將項目或元件投入生產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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